Friday, December 19, 2008

關於尊嚴、藝術等等的

  考慮了許久這文章該放在哪。總覺得這個地方雖然unofficial卻也沒那麼的非官方。嗯,總之最後決定放在這裡。
  星期三與董老師碰面,在回來的路上董老師一直說書法不受到重視,好像寫字就只是拿來當小禮物的,隨隨便便就送人,沒有該有的價值。因此她不願意隨便送人字,想要就拿錢來買;但字也不是商品,並不是用一個字多少來算的。書法儘管是個歷史悠久的傳統,在台灣卻不受到重視,到我們這輩的在學校儘管課程大綱上本來有書法課卻也總是被拿去上其他課程,說穿了就是另一種的不尊重。董老師說,所以她有所為有所不為,她不願意當書法老師,因為那樣成效太緩慢太虛弱,她想要讓書法成為正式而被重視的藝術,讓書法自身就是藝術品,而不再是畫的附屬、不再是送人情用的小工具。要給書法一個嚴肅的地位。
  然後在與董老師分開後的路上這些話一直在我腦袋裡轉呀轉的。想到了舞蹈界的林老、戲劇界的賴老,曾經有位戲劇圈的老師說她覺得這些大人物時常具有太多"ego"。但是如果他們不受到大家的尊敬應該也無法如此自我中心的繼續高調生活著吧?也許這是件好事?
  總之身負大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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